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5.后来,我又问了这些灵人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的各种问题,先问的是他们的神性敬拜和启示。关于敬拜,他们说,各民族及其家族每三十天聚在一个地方听讲道。这时,讲道者走上稍高出地面的一个讲坛,教导他们带来生活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启示,他们说,启示发生在清晨,就在他们半睡半醒之间;那时,他们仍享有未被身体感官和世俗事物所打断的内在之光。在这种时候,他们从天堂听见天使谈论神性真理,以及如何照之生活。当他们完全醒来时,只见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床边,然后突然从他们的视线消失。他们由此知道他们所听到的话来自天堂。他们以这种方式区分神性异象和非神性异象,因为在非神性异象中是看不到天使出现的。他们补充说,他们的讲道人便以这种方式经历启示,其他人有时也经历这种启示。
10648.“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表邪恶的虚假由此产生。这从“随从列族的神,就行淫”的含义清楚可知,“随从列族的神,就行淫”是指与邪恶的虚假结合,因为“行淫”表示非法结合,“列族的神”表示邪恶的虚假。“神”表示虚假(4402e, 4544, 7873, 8867节),“列族”表示邪恶(10638节)。之所以说“邪恶的虚假由此产生”,是因为一切虚假都是从邪恶涌出来的。然而,并非由邪恶产生的虚假在外在形式上确实是虚假,但在内在形式上却不是。因为虚假可以与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同在;但这些虚假里面有良善,这就使得虚假的邪恶被移除。因此,这种虚假在天使面前不显为虚假,而是显为一种真理;因为天使们看的是信的内层,而不是它的外层。这就是为何所有人,无论其宗教信仰如何,即便是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的外邦人,只要他们以过良善的生活为自己的目的,将他们所接受的宗教教义视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就都能得救(参看2589-2604节)。
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行淫,或行淫”。这个词表示与真理的一种非法结合;“通奸”表示与良善的一种非法结合;因此,“行淫”表示对真理的歪曲,“通奸”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对真理的歪曲以下面三种方式发生:⑴一个人过着邪恶的生活,却又承认教义的真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邪恶就在真理里面,邪恶歪曲真理,因为邪恶从真理中驱散天上和神性之物,并植入地狱之物,由此产生歪曲。
⑵一个人一开始接受教义上的真理,后来又同意另一套教义的虚假;这种情况只发生在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身上,因为邪恶渴望并寻求虚假,急于抓住它当作真理。⑶如果一个在生活上陷入邪恶,在教义陷入虚假的人抓住属于另一套教义的真理,那么他也会歪曲真理,因为他承认真理不是为了真理本身的缘故,只是为了某种利益、重要地位或名声而承认它们。
在圣言中,所有这些歪曲都被称为“淫行”和“淫乱”,因为“婚姻”表示一种合法的结合,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结合(参看2727-2759节);因此,“淫行”表示一种非法的结合。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我在此仅从中引用这两段,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啊,你因你的名声就行淫,向任何过路人倾泻出你的淫行。你拿了你的一些衣服,为自己在高处结彩,又在那上头行淫。你又将我所给你那华美的金银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你将给我所生的儿女祭献给它们。你的淫行岂是小事?你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居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惹我发怒。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于是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那迦勒底的贸易之地。(以西结书16:15-17, 20, 26, 28, 29ff)
同一先知书:
有两个女子,是一母所生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在年少时就行淫。阿荷拉就是撒马利亚,阿荷利巴就是耶路撒冷。阿荷拉在我之下行淫,恋慕她的爱人,就是她的邻邦亚述人。她在他们身上放纵淫行。她的淫行从埃及时她就没有撇弃。因为她年幼时,他们和她同寝。阿荷利巴闹恋爱比她更甚,加增淫行在她姐姐的淫行之上;她恋慕亚述人,她添加淫行,看见迦勒底人的像。她的眼目一看见他们,就恋慕他们。巴比伦人就来到她那里,上了她爱情的床。(以西结书23:2-17)
也可参看其它许多经文,它们连同对它们以及上述两段经文的解释可参看前文(2466, 8904节)。
987.“地上一切的走兽”表示属于低级心智的欲望。这从圣言中“走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走兽”要么表示情感,要么表示恶欲。对良善的情感由温驯、有用和洁净的走兽来表示;对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恶欲由凶猛、无用和不洁的走兽来表示(参看45, 46, 142, 143, 246, 776节)。它们在此因表示恶欲,故被称为“地上的走兽”,而非田间的走兽。至于重生之人对恶欲的掌控,要知道,人们若以为能凭自己制伏邪恶,就大错特错了,并且也决不会重生。因为人无非是邪恶,就是一堆邪恶;他的整个意愿只在于邪恶,如前一章所说的,即:“人心的想象从小就邪恶”(8:21)。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表明,一个世人或灵人,甚至一位天使,就其本身,即他的整个自我而言,不过是最肮脏的粪便;当独自一人时,他所沉思的,都是仇恨、报复、残忍和最污秽的通奸。这些东西都是他自己的,也是构成他意愿的东西。
如若反思一下,仅从以下考虑谁都能清楚看到这个问题,即:当人出生时,在所有野兽和牲畜当中,他是最低级的生物。当他长大,成为自己的主人,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时,若没有外在的法律约束,以及他为了尽可能获得极大的影响力和财富而强加给自己的约束阻碍,他必冲进各种暴行,并且不会停下来,直到他征服宇宙中的所有人,攫取所有人的财富;除了那些屈服于他,成为他卑微的奴仆之人外,他也不会放过任何人。这就是每个人的本性,尽管那些没有机会或能力实现的人,以及那些受制于上述约束的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一旦得到机会和能力,约束放松,他们就会尽可能地狂奔。野兽却从未表现出这样的本性,而是生在某种自然秩序中。其中凶猛的捕食性动物伤害其它动物只是为了自卫;它们吞吃其它动物也只是为了缓解饥饿;一旦饥饿缓解,它们就不再造成伤害。而人类却完全不同。由此清楚可知人的自我和意愿是何性质。
既然人是一大堆可怕的邪恶和粪便,那么很明显,他凭自己决不能战胜邪恶。说邪恶掌控邪恶,并且不仅能掌控邪恶,还能掌控地狱,这绝对是自相矛盾。因为每个人都通过恶灵与地狱相联,他里面的邪恶由此被激活。从这些考虑谁都能知道,并且头脑正常的人还能推断出,唯独主能掌控人里面的邪恶和与他同住的地狱。为叫人里面的邪恶,也就是时时刻刻试图强行进入他,并永远毁灭他的地狱能被制伏,人被主重生,并被赋予一个新意愿,也就是良心,主唯独通过这良心实现一切良善。信仰的要点是这些:人无非是邪恶;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因此,人不仅应该知道这些要点,还应承认并相信它们。如果他活在肉身时不承认也不相信,那么在来世,这一点会令人信服地向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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